在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20世纪中国法制回顾与前瞻学术研讨会上,与会法学界专家学者认为,百年来中国法制经验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:法观念的更新是法制现代化的思想前提;经济现代化是法制现代化的基础;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是法制现代化的保障;引进的法律是加速法制现代化的外部条件。
专家学者认为,法制现代化的实现,离不开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吸收和借鉴,有必要深刻挖掘我们民族传统法律的内在精神。人文精神作为我国古代治国安邦、实现秩序期待、建立理想盛世的内在价值源泉,它要求重视人的生命及价值尊严,否定神学权威及酷吏暴君的滥杀行为,折射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缓和社会压力、追求和谐及以人为本的理性之光,是传统法文化的合理因素。
与会专家学者提出,面向新世纪,为了贯彻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,应坚持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,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;完善立法程序,提高立法质量;改革司法,确保司法公正;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,发挥行政程序的作用;加强法学研究,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;建立新的道德体系,使法律与道德互补互动。
关于重塑中华法系和建立新的中华法系问题,著名法学家张晋藩教授提出,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共同智慧的结晶和创造。晚清修律以后,中华法系解体了,但并未消亡,其中一些基本的精神和价值是中国法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,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塑中华法系,不是简单的复古,而是要创造性地继承,学习西方乃至一切外来民族先进文化来丰富中国的法律文化。